2025国自然NSFC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 (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 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 1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 2 项。申请1项,参与2项。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资助的 (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22 年 (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 年(含)以后批准资 助的(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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