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2025版)
为持续深化科学基金人才项目改革,确保人才项目健康发展,切实起到激励人才成长的目的,避免“帽子化”等异化使用现象,自2025年起,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名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科学问题凝练,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一、申请条件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6)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 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继续面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开放申请,与内地依托单位申请人采用相同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申请人除具备上述第(1)、(2)、(3)、(4)、(6)各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1)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含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资助的;
(2)当年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的;
(3)在站(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2025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得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二、注意事项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工作基础和创新潜力,撰写申请书时应注意两方面并重。其中工作基础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创新潜力方面,重点阐述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研究方案等的可行性。
- 申请书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注意符合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相关要求。
- 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时,姓名、国别(地区)等信息严格按照本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上信息填写;项目申请时要求提供简体中文和英文名称与摘要,其余内容填写语言要求为简体中文或英文。
- 申请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
(2025版)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正文、个人简历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
信息表格仅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填写时应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继续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二、正文(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建议不超过4000字)
按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有关要求,着重阐述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等。
(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建议不超过4000字)
着重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和创新性,技术路线、研究方案等的可行性。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已收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决定的,无需列出)。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
- 其他。
三、个人简历(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简历PDF文件)
四、附件
(一)附件目录
附件目录按所上传电子附件材料的名称和顺序自动生成。
(二)附件材料
- 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文件;
- 境内依托单位的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和外籍申请人,应提供全职在境内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 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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